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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異動 112.09.23

違法經營石油案件檢舉人及查緝人員獎勵辦法

  •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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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據石油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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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適用於執行下列事項所為之處罰: 一、本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及第八款規定。 二、本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因而查獲下列違法事項: (一)違反本法第十條規定,未經許可輸入石油。 (二)違反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銷售依法輸入或非依法在國內所煉製之石油。 (三)違反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輸入或銷售品質不符合國家標準之石油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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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所稱主辦單位在經濟部為經濟部能源署,在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為取締業務主辦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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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檢舉人提供第二條所列違法案件之違法事實資料因而查獲,並經主管機關處以行政罰或經法院刑事判決者,由主管機關依下列規定發給獎金: 一、每一案件發給獎金新臺幣三萬元。但查獲之石油數量未達一公秉者,獎金減半發給。 二、除依前款規定發給獎金外,如查獲石油數量超出五公秉時,其超出之部分,每公秉加發獎金新臺幣二千元,但加發獎金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四萬元。
  2. 同一案件,二人以上共同檢舉者,其獎金由全體檢舉人均分之;如有二人以上分別檢舉者,其獎金應發給最先檢舉者;如無法分別先後時,平均發給之。
  3.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予發獎金: 一、同一違法地點,於二年內業經他人檢舉並已發給獎金。 二、同一違法地點,於二年內業經主管機關依本法為行政罰之處分或經法院刑事判決。 三、檢舉人於檢舉時經主管機關、主辦單位或其他查緝單位要求,而未提供真實身分資料。
  4. 前項所稱同一違法地點,指同一地址、地段、地號,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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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主辦單位或其他查緝單位對於檢舉人之身分資料應予保密;檢舉人因檢舉案件而受威脅、恐嚇或有其他危害行為之虞者,各該單位應立即洽請警察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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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現場執行取締人員查獲第二條所列違法案件,並經主管機關予以行政罰之處分者,每一案件敘獎條件如下: 一、查獲石油數量未達二公秉,嘉獎一次。 二、查獲石油數量二公秉以上,未達五公秉,嘉獎二次。 三、查獲石油數量五公秉以上,未達十五公秉,記功一次。 四、查獲石油數量十五公秉以上,記功二次。
  2. 主辦單位應於每年一月底前,就上一年度取締成果,函請各協助查緝單位,對實際參與協助查緝有功人員,本於權責自行敘獎;其條件如下: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嘉獎一次: (一)查獲石油數量合計十公秉以上,未達五十公秉。 (二)處分確定案件五件以上,未達二十件,且移送強制執行案件占處分確定案件比例超過百分之八十。 (三)處分確定案件五件以上,未達二十件,且實收裁罰金額占應收裁罰金額比例超過百分之二。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嘉獎二次: (一)符合前款二目以上之條件。 (二)查獲石油數量合計五十公秉以上,未達一百五十公秉。 (三)處分確定案件二十件以上,未達五十件,且移送強制執行案件占處分確定案件比例超過百分之八十。 (四)處分確定案件二十件以上,未達五十件,且實收裁罰金額占應收裁罰金額比例超過百分之二。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記功一次: (一)符合前款二目以上之條件。 (二)查獲石油數量合計一百五十公秉以上,未達三百公秉。 (三)處分確定案件五十件以上,未達一百五十件,且移送強制執行案件占處分確定案件比例超過百分之八十。 (四)處分確定案件五十件以上,未達一百五十件,且實收裁罰金額占應收裁罰金額比例超過百分之二。 四、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記功二次: (一)符合前款二目以上之條件。 (二)查獲石油數量合計三百公秉以上。 (三)處分確定案件一百五十件以上,且移送強制執行案件占處分確定案件比例超過百分之八十。 (四)處分確定案件一百五十件以上,且實收裁罰金額占應收裁罰金額比例超過百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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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及前條經查獲之石油,依沒入之數量或噸位計算,不足一公秉(或公噸)者,以四捨五入計算,其容積與重量單位換算公式如下: 一、如屬汽油者,以一公秉等於○點七四七公噸換算。 二、如屬柴油者,以一公秉等於○點八二五公噸換算。 三、如屬液化石油氣者,以一公噸等於一點八一八公秉換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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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八月十四日修正施行前,已經主管機關處以行政罰或經法院刑事判決之案件,依修正前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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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依本辦法發檢舉獎金所需經費,由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
  2.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接受中央主管機關補助之經費,應納入年度預算;如因特殊情況,致不足支應檢舉獎金者,得敘明原因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違法經營石油案件檢舉人及查緝人員獎勵辦法全文共 10 條,最新異動日為 112.09.23,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本頁為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法規全文之整理呈現,非正式公布文本;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LawPlayer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