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施加於支持物之荷重大於支持物單獨所能承受之強度時,應使用支線、斜撐或其他適當裝置加以補強。
- 此種補強方式亦可用於需限制相鄰跨距弛度之不當增大,或對於轉角、線路終端、兩邊跨距差異太大及建設等級改變等有充分不平衡荷重存在之處,提供足夠之機械強度。
支線或支撐桿應設計使其能承受前章第三節規定之荷重乘以附表一七四~二或附表一七四~三所示之適當荷重安全係數值,所得值不得超過該支線或支撐桿容許之機械強度。
支線或斜撐儘量裝設於接近導線荷重中心點之支持物上。但超過八‧七千伏線路支線或斜撐之裝設位置得予適當調整,以減少非金屬橫擔及支持物絕緣能力之降低。
支線錨及支線鐵閂設置在易受電腐蝕處,應採適當措施使其電腐蝕減至最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