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201條第1項,支線鐵閂在附掛支線載荷時,應裝設成與拉力方向成一直線。然而,如果施工地點在岩石或水泥地上有困難時,則不需要遵守這個規定。 根據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201條第2項,支線錨和支線鐵閂的組件應該具備的極限強度,不得低於第197條中規定的支線強度。 以下是相關的參考資料: -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中華民國經濟部,第245-255頁。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