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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 84 條預覽 ↗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申報之水質或監測資料,應依附表一應申報之水質項目進行檢測、監測。但主管機關得依實際需要,增加申報項目。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之製程及廢(污)…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 84 條之 1預覽 ↗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辦理放流水水質之生物急毒性檢測,應於鯉魚、羅漢魚、斑馬魚胚胎擇一選定及水蚤、米蝦擇一選定,進行二種生物檢測,並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檢測方法執…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 84 條之 2預覽 ↗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檢測申報或主管機關稽查採樣放流水生物急毒性連續六次數據中,累計三次水樣之二種生物TUa值均超過一.四三時,水質已具有生物急毒性之虞,直轄市、…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 84 條之 3預覽 ↗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依附表六規定辦理新興關注項目檢測。 前項放流水檢測項目數據連續二次超過附表六規定數值者,應於三個月內提出該項目之自主削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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