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 第 150 條(普設平民金融機構)
國家應普設平民金融機構,以救濟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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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憲法第 150 條要求國家普設平民金融機構救濟失業,是勞工紓困、青創貸款等政府低利貸款的憲法依據。
Q · 失業沒錢周轉,憲法有保障國家給我貸款的權利嗎?
依中華民國憲法第 150 條,國家應普設平民金融機構以救濟失業。這不只是宣示,而是強制要求國家提供「窮人也借得到錢」的金融管道,落實成今日勞動部勞工紓困貸款、經濟部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微型創業鳳凰貸款、農漁會信用部低利貸款等具體制度。額度從 10 萬至 1,200 萬不等,利率多比商業銀行低一半以上。
白話解讀
這條寫得非常老派:國家應普設平民金融機構以救濟失業。用今天的話說,就是國家必須提供「窮人也借得到錢」的金融管道,避免失業者走投無路只能找地下錢莊。這條誕生在 1947 年,當時中國大陸的農村高利貸問題極為嚴重,憲法起草者想用這條作為基本國策,要求國家必須介入。今天在台灣,這條的精神具體化成什麼?你可能沒想過:勞工紓困貸款、青年創業貸款、微型創業鳳凰貸款、農漁會信用部的低利貸款、甚至是疫情期間的紓困貸款,背後的憲法依據其實都可以追溯到這條。它不是抽象的宣示,它是一個強制國家「不能讓經濟弱勢者被金融體系完全拋棄」的承諾。
法律定性
中華民國憲法第 150 條屬於基本國策第三章(國民經濟)的金融救濟條款,要求國家普設平民金融機構以救濟失業。這條 1947 年的憲法條文確立國家有積極作為的義務,不可放任市場機制將經濟弱勢者排除於金融體系之外,是台灣社會安全網中金融層面的憲法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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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憲法 150 條規定什麼?▾
國家應普設平民金融機構,以救濟失業,是今日各類紓困貸款的源頭
Q2什麼叫平民金融機構?▾
指國家設置或扶植,提供經濟弱勢者低利貸款管道的金融機構
Q3失業可以申請哪些政府貸款?▾
勞工紓困貸款、急難救助、各縣市勞工局急難紓困、再就業創業貸款
Q4青年創業貸款是依據憲法 150 嗎?▾
是。青創貸款的政策源頭可追溯到本條對國家扶助創業的義務
Q5勞工紓困貸款額度多少?▾
勞動部勞工紓困貸款每人最高 10 萬至 50 萬,利率比商業銀行低
Q6微型創業鳳凰貸款條件是什麼?▾
20-65 歲女性或 45-65 歲國民,免擔保品最高 200 萬
Q7沒勞保能申請紓困貸款嗎?▾
可走縣市社會局急難救助或農漁會信用部,不限勞保資格
Q8農漁會信用部跟憲法 150 有什麼關係?▾
農漁會信用部是國家打破農村高利貸壟斷的政策落實,源頭即本條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category | target | amount | rate | guarantor |
|---|---|---|---|---|
| 勞工紓困貸款 | 符合勞保年資的勞工 | 10-50 萬 | 依郵儲利率加碼 | 免擔保品 |
| 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 | 20-45 歲創業者 | 最高 1,200 萬 | 前 2 年免利息 | 500 萬以下免擔保品 |
| 微型創業鳳凰貸款 | 20-65 歲女性或 45-65 歲國民 | 最高 200 萬 | 前 3 年免利息 | 免擔保品 |
| 急難救助 + 紓困金 | 突發變故無工作能力 | 1-10 萬 | 部分為補助非貸款 | 免擔保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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