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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 3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立法院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三款之規定,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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