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交代條例 第 1 條(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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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之交代,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本條例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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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公務人員交代條例第1條規定了公務人員之交代的適用範圍。根據該條例,除非法律有其他規定,公務人員的交代事項都要依照本條例進行。 參考資料:公務人員交代條例第1條 (69.01.26) 範例:例如,如果公務人員在換岗調職或離職時需要將相關工作交接給其他人,那麼他們就需要根據公務人員交代條例的規定來進行交代。
相關函釋 2 則
立法沿革 2 版
(0201212 制定)
凡中央地方各機關長官,及其所屬負有保管責任人員,前後任交代時,悉依本條例之規定。
(0421218 全文修正)
公務人員之交代,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本條例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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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212 制定)
凡中央地方各機關長官,及其所屬負有保管責任人員,前後任交代時,悉依本條例之規定。
(0421218 全文修正)
公務人員之交代,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本條例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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