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宿舍之管理,由事務管理單位負責,其管理方式由各機關自行訂定之。
根據事務管理規則第 246 條,各機關宿舍的管理由事務管理單位負責,並由各機關自行制定管理方式。這意味著各個機關可以根據需要和情況制定宿舍管理的具體規定和政策。這些規定可能包括宿舍的使用要求、管理措施以及借用宿舍的程序等。由於每個機關的情況和需求可能不同,各機關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制定適合的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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