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借用人違反本編有關規定者,應即終止借用契約,並責令搬遷。
根據事務管理規則第259條的規定,如果宿舍借用人違反本編有關規定,管理機關有權終止借用契約並要求借用人搬離宿舍。 參考資料:《事務管理規則》修正(109年5月14日行政院命令第109000252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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