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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管理規則 第 30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典禮之接待事項如左: 一、指引賓客車輛進入停車場。 二、引導賓客簽名。 三、引導賓客進入會場或休息室。 四、保管賓客衣帽用具。 五、照料賓客離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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