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 第 16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行政計畫有關一定地區土地之特定利用或重大公共設施之設置,涉及多數不同利益之人及多數不同行行政機關權限者,確定其計畫之裁決,應經公開及聽證程序,並得有集中事權之效果。
- 前項行政計畫之擬訂、確定、修訂及廢棄之程序,由行政院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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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lmxxx
3 month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行政院還沒訂好 涉及環評 等
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I 「行政計畫」有關「一定地區土地之特定利用或重大公共設施之設置」,涉及「多數不同利益之人及多數不同行政機關權限」者,確定其計畫之裁決,「⚠️⚠️應」經「📌公開及聽證」程序,並✅得有「集中事權」(提升效率)之效果。
若為行政處分,109免除訴願及其先行程序
II 前項行政計畫之擬訂、確定、修訂及廢棄之程序,由行政院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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