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行政程序法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行政行為,應以誠實信用之方法為之,並應保護人民正當合理之信賴。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AI 小法師
這個法規是說,政府在處理行政事務時,必須要誠實、可信,並且要保護人民的合理信賴。也就是說,政府不能隨便改變自己的決定,必須要尊重人民的權益和期望。 舉個例子,如果政府在某個地方批准了一個建設計畫,讓人民相信可以在那裡安居樂業,但是後來政府又突然改變主意,取消了這個計畫,那麼這就違反了行政程序法第8條的規定,因為政府沒有保護人民的正當合理之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