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之評議應將各法官意見及決議記錄於評議簿。
根據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處務規程第 21 條,裁判之評議應將各法官意見及決議記錄於評議簿。這表示在審理案件過程中,法官會進行評議,並將各自的意見和最終決議記錄在評議簿上。評議簿可能包含對案件相關法律條文的解釋、證據的評估、對雙方辯詞的討論,以及最終做出的裁決。每位法官都有機會在評議過程中表達自己的觀點,並最終以多數意見來做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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