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設人事室、會計室、統計室、政風室及資訊室,辦理人事管理、歲計、會計、統計、政風及資訊事項。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處務規程第80條規定了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所設置的部門,包括人事室、會計室、統計室、政風室及資訊室。這些部門分別負責處理人事管理、歲計、會計、統計、政風以及資訊相關事項。 參考資料: -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處務規程(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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