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國民法官法 第 3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地方法院為調查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十三條至第十五條事項,得利用相關之個人資料資料庫進行自動化檢,管理及維護之機關不得拒絕,並應提供批次化查詢介面及使用權限。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