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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親屬編施行法 第 4-1 條(重婚規定之適用)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四日修正之民法第九百八十二條之規定,自公布後一年施行。
  2. 修正之民法第九百八十八條之規定,於民法修正前重婚者,仍有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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