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4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婚姻之效力,依夫妻共同之本國法;無共同之本國法時,依共同之住所地法;無共同之住所地法時,依與夫妻婚姻關係最切地之法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最新筆記
karlt
3 years ago
司法類科
不含財產效力 參48、49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