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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 第 632 條
(刪除)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事訴訟法第632條已於民國102年刪除,原死亡宣告生存陳報爭議之停止程序規定,現依家事事件法辦理。
Q · 民事訴訟法第632條還有效嗎?
民事訴訟法第632條已於民國102年配合家事事件法施行而刪除。原條文規定失蹤人為生存陳報、聲請人否認其事實時,法院應以裁定命停止程序至裁判確定。家事事件法將死亡宣告事件全面非訟化(丁類家事非訟事件)後,相關停止程序改依家事事件法處理,本條失其作用而刪除。
白話解讀
本條已於民國102年4月16日刪除。原條文規定失蹤人為生存陳報時,若聲請人否認其事實,法院應以裁定命停止程序至裁判確定。家事事件法施行後將死亡宣告事件全部非訟化,列為丁類家事非訟事件,相關停止程序規定移轉至新法,本條因此刪除。
法律定性
民事訴訟法第632條為已刪除之歷史條文,原屬死亡宣告程序之一環,規範生存陳報爭議發生時之程序停止。民國102年家事事件法施行後,死亡宣告事件改循非訟程序辦理,本條規範事項移轉至家事事件法。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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