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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 第 631 條
(刪除)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事訴訟法第631條已於民國102年刪除,死亡宣告程序全面移轉至家事事件法第四編第九章辦理。
Q · 民事訴訟法第631條還有效嗎?
民事訴訟法第631條已於民國102年4月16日刪除。原條文規定死亡宣告事件準用第601條程序。家事事件法施行後將死亡宣告全面非訟化,程序移至家事事件法第四編第九章(宣告死亡事件)。今日辦理死亡宣告應直接適用家事事件法,不再引用本條。
白話解讀
本條已於民國102年4月16日刪除。原條文規定第601條之規定(關於職權調查等程序規定)於宣告死亡事件準用之。家事事件法施行後將死亡宣告事件全部非訟化,程序完整移轉至家事事件法第四編第九章,本條準用規定因此失去作用而刪除。
法律定性
民事訴訟法第631條為已刪除條文,原屬死亡宣告程序的準用規定。隨家事事件法施行、死亡宣告事件改採非訟程序,本條準用規定失其作用而刪除,現行程序依據為家事事件法。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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