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章節定位
民事訴訟法 第 630 條
(刪除)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事訴訟法第630條已於2013年刪除,死亡宣告共同聲請規定移至家事事件法第156條。
Q · 民事訴訟法第630條還有效嗎?
民事訴訟法第630條已於民國102年(2013年)4月16日刪除。原條文規範死亡宣告事件的共同聲請與程序續行,自家事事件法施行後,死亡宣告事件全面非訟化,相關規定移至家事事件法第156條,本條因此走入歷史。
白話解讀
本條已於民國102年4月16日刪除。原條文規定有聲請權之人得為共同聲請人,加入程序或代聲請人續行程序。家事事件法施行後將死亡宣告事件全部非訟化,列為丁類家事非訟事件,程序移轉至家事事件法第四編第九章,本條因此刪除。
法律定性
民事訴訟法第630條為已刪除條文,原規範死亡宣告事件之有聲請權人得為共同聲請及代為續行程序,現行依據為家事事件法第156條。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