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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訟事件法 第 39 條(裁定確定證明書)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關係人得聲請法院付與裁定確定證明書。
  2. 裁定確定證明書,由最初為裁定之法院付與之。但卷宗在上級法院者,由上級法院付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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