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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第 12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債權人會議之決議,應有出席已申報無擔保債權人過半數,而其所代表之債權額超過已申報無擔保總債權額之半數者之同意。
  2. 計算前項債權,應扣除劣後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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