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第 15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法人經選任為監督人或管理人者,其負責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職員,於執行業務時,有前二條所定之情形,除依各該條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於該法人亦科以各該條規定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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