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 162 條(緊急處置之聲明不服)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前二條之聲請或抗告期間,法院認有保障嚴重病人利益之必要時,得依聲請以裁定先為保護嚴重病人本人生命、身體、健康之一定緊急處置。
  2. 對於前項緊急處置之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