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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 41 條(家事事件之裁判費)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家事訴訟事件應準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繳納裁判費
  2. 家事非訟事件應準用非訟事件法之規定繳納裁判費。
  3. 家事事件經聲請調解者,應依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之二十繳納裁判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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