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 6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關於捨棄、認諾效力之規定,於撤銷婚姻、撤銷釋字七四八號施行法第二條關係、否認子女之訴、認領子女之訴及其他非屬當事人得處分之事項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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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關於❌捨棄、認諾效力之規定,於撤銷婚姻、撤銷釋字七四八號施行法第二條關係、「否認子女之訴」、認領子女之訴及其他非屬當事人得處分之事項不適用之。
非屬當事人得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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