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補償法 第 37 條(請求國家賠償)
受害人有不能依本法受補償之損害者,得依國家賠償法之規定請求賠償。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刑事補償法」第37條的規定,如果受害人的損害不符合該法的受補償條件,則可以依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請求賠償。這意味著如果受害人無法符合刑事補償法列出的受補償條件,他們仍然可以依據國家賠償法來請求賠償。 參考資料: 國家賠償法第1條,第4條:https://law.moj.gov.tw/Law/LawDetail.aspx?LAWID=A0030001&QUERY=%E5%9C%8B%E5%AE%B6%E8%B3%A0%E5%84%9F%E6%B3%95 刑事補償法第37條:https://law.moj.gov.tw/Law/LawDetail.aspx?id=9080&kw=%E5%88%91%E4%BA%8B%E8%A3%9C%E5%84%9F%E6%B3%95%E7%AC%AC37%E6%A2%9D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