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47

快速跳轉
  1. 1.主管選舉委員會收到罷免案提議書件後,應即交由主辦選舉委員會於二十日內,依本法第七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查對提議人名冊,其中第一款及第三款之查對,由主辦選舉委員會函請戶政機關依據戶籍登記資料為之。
  2. 2.主辦選舉委員會查對提議人名冊後,有不合規定者,應予以刪除,並於前項規定期間內,將查對結果函報主管選舉委員會。
  3. 3.本法第七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所定之選舉委員會為主管選舉委員會。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47條,這條規定主要是關於罷免案提議書的審查程序。根據第一款,主管選舉委員會收到罷免案提議書後,應立即交由主辦選舉委員會在二十日內進行提議人名冊的查對。過程中,第一款和第三款的查對是由主辦選舉委員會請求戶政機關根據戶籍登記資料進行的。在第二款中,主辦選舉委員會對提議人名冊進行查對後,如果有不符合規定的情況,應予以刪除。最後,在第三款中明確了第二項和第三項中提到的選舉委員會具有主管選舉委員會的身份。根据此规定,主管選舉委員會在罷免案提議書的審查期間内,應進行提議人名冊的查對,並將查對結果函報主辦選舉委員會。参考资料: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 (https://laws.moj.gov.tw/Law/LawSearchResult.aspx?p=A&t=02&id=401+-?,?,?,?,?,?,?,?,?,?,?,?,?,?,?,?,?-+&fs=2).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 47 條規定:「主管選舉委員會收到罷免案提議書件後,應即交由主辦選舉委員會於二十日內,依本法第七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 4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