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第八十七條第一項所稱其他各類選舉,指已發布選舉公告之選舉,其選舉區與罷免投票在同一直轄市、縣(市),且選舉區範圍全部或一部分重疊者。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50-1條,所謂「其他各類選舉」指的是已發布選舉公告的選舉,而且該選舉區與罷免投票在同一個直轄市或縣(市),且選舉區範圍全部或一部分是重疊的。這項規定主要是針對不同類型的選舉在同一地區進行,並要求在這種情況下的選舉結果有所重疊。具體例子可參考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50-1條所規定之相關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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