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選舉於區內分設投票所公開行之,以得票較多者為當選。 開票集中在區公所行之。
根據市參議員選舉條例第13條,區域選舉會在區內設立投票所進行,開票則在區公所進行。選舉結果將根據得票數最多者來決定當選者。例如,如果在一個區域選舉中,候選人A獲得最多票數,則他將被宣布為當選者。開票時將在區公所進行,這樣可以確保公開透明的選舉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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