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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參議員選舉條例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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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左列情事之一者,當選無效。 一、死亡。 二、當選人資格不符,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三、當選票數不實,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參議員選舉條例第42條,當選無效的情況包括:一、當選人死亡;二、當選人資格不符,經法院判決確定;三、當選票數不實,經法院判決確定。例如,如果當選人被法院判定不符合資格,其當選結果將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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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參議員選舉條例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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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市參議員選舉條例第 42 條規定:「有左列情事之一者,當選無效。 一、死亡。 二、當選人資格不符,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三、當選票數不…」(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市參議員選舉條例第 4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