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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國籍法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有殊勳於中華民國者,雖不具備第三條第一項各款要件,亦得申請歸化。
  2. 內政部為前項歸化之許可,應經行政院准。
  3. 依第一項規定申請歸化者,免徵國籍許可證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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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ce96
3 years ago
高普初考
國籍必有/主權原則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