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戶籍法80未依規定提供戶口名簿之處罰

快速跳轉

戶長未依第五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提供戶口名簿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問題描述,戶籍法第80條是指,如果戶長未按照第56條第2款的規定提供戶口名簿,將面臨新台幣1,000元至3,000元的罰款。 範例:如果有一個戶長沒有按照規定向戶政事務所提供戶口名簿,他可能會被處以新台幣1,000元至3,000元的罰款。

立法沿革 2

(0201201 制定)

死亡登記之聲請,應由聲請人於知其死亡之日起七日內,開具左列各款事項為之。   一、死亡者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職業及本籍。   二、死亡之年月日時及所在地。   三、死亡之原因。   四、死亡者配偶之有無,有配偶時,其姓名。   五、死亡者父母之姓名、職業及本籍。   六、家長之姓名、職業、本籍及與死亡者之親屬關係。   七、停厝或埋葬地。

(0970509 全文修正)

戶長未依第五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提供戶口名簿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為避免戶長無故扣留戶口名簿而不提供戶內人口憑以辦理戶籍登記,爰增列違反修正條文第五十六條第二項之罰責規定。

(0201201 制定)

死亡登記之聲請,應由聲請人於知其死亡之日起七日內,開具左列各款事項為之。   一、死亡者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職業及本籍。   二、死亡之年月日時及所在地。   三、死亡之原因。   四、死亡者配偶之有無,有配偶時,其姓名。   五、死亡者父母之姓名、職業及本籍。   六、家長之姓名、職業、本籍及與死亡者之親屬關係。   七、停厝或埋葬地。

(0970509 全文修正)

一、本條新增。   二、為避免戶長無故扣留戶口名簿而不提供戶內人口憑以辦理戶籍登記,爰增列違反修正條文第五十六條第二項之罰責規定。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戶籍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戶籍法第 80 條規定:「戶長未依第五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提供戶口名簿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戶籍法第 8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戶籍法第 80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97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