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問題描述,戶籍法第80條是指,如果戶長未按照第56條第2款的規定提供戶口名簿,將面臨新台幣1,000元至3,000元的罰款。 範例:如果有一個戶長沒有按照規定向戶政事務所提供戶口名簿,他可能會被處以新台幣1,000元至3,000元的罰款。
死亡登記之聲請,應由聲請人於知其死亡之日起七日內,開具左列各款事項為之。 一、死亡者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職業及本籍。 二、死亡之年月日時及所在地。 三、死亡之原因。 四、死亡者配偶之有無,有配偶時,其姓名。 五、死亡者父母之姓名、職業及本籍。 六、家長之姓名、職業、本籍及與死亡者之親屬關係。 七、停厝或埋葬地。
戶長未依第五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提供戶口名簿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為避免戶長無故扣留戶口名簿而不提供戶內人口憑以辦理戶籍登記,爰增列違反修正條文第五十六條第二項之罰責規定。
死亡登記之聲請,應由聲請人於知其死亡之日起七日內,開具左列各款事項為之。 一、死亡者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職業及本籍。 二、死亡之年月日時及所在地。 三、死亡之原因。 四、死亡者配偶之有無,有配偶時,其姓名。 五、死亡者父母之姓名、職業及本籍。 六、家長之姓名、職業、本籍及與死亡者之親屬關係。 七、停厝或埋葬地。
一、本條新增。 二、為避免戶長無故扣留戶口名簿而不提供戶內人口憑以辦理戶籍登記,爰增列違反修正條文第五十六條第二項之罰責規定。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