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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 第 32 條(轉任公職年資之合併計算)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後備軍人轉任公職時,其原在軍中服役之年資,應予合併計算。
  2. 前項年資計算辦法,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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