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備軍人轉任公職,其所服務之機構,遇有緊縮編制或改組時,得優先保留其職位。
根據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第37條,後備軍人轉任公職時,如果所服務的機構遇到緊縮編制或改組的情況,後備軍人有權優先保留他們的職位。具體的例子及相關參考資料目前無法從給定的內容中得出。
後備軍人轉任公職,其所服務之機構,遇有緊縮編制或改組時,得優先保留其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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