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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 86 條(罰則)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2. 違反第七十四條規定,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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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lu375840
4 months ago
專業證照
平等原則: 第十六條一項:平等整待 第七十四條:未證實與身障有關者不得宣傳與傳播 罰鍰:10-50萬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