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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第 22-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法第七十四條所定傳播媒體,範圍如下: 一、報紙。 二、雜誌。 三、廣播。 四、電視。 五、電腦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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