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 9 條
民事保護令(以下簡稱保護令)分為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及緊急保護令。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9 條規範三種民事保護令:通常、暫時、緊急。三種差別在速度與聲請人,緊急保護令 4 小時核發但僅檢警可聲請。
Q · 家暴保護令有哪幾種?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9 條,民事保護令分為三種:通常保護令(開庭審理 1-3 個月、保護期 2 年以下)、暫時保護令(得不開庭、數日到 2 週核發)、緊急保護令(4 小時內核發,但僅檢察官、警察、主管機關可聲請,被害人不能自己聲請)。三種差別在速度與聲請人,不是級別高低。
白話解讀
保護令有三種,選錯一種從聲請到核發的速度可能差十倍。通常保護令要開庭審理雙方到場,審理一到三個月,保護期可達 2 年;暫時保護令可以不開庭直接核發,數日到兩週內就能生效,用來「先擋再說」;緊急保護令只有檢察官、警察、主管機關能聲請,法院原則上 4 小時內核發,被害人自己不能聲請。這三種不是級別高低,是速度和程序的分工。最急迫的情況如果你還在等通常保護令開庭,可能已經來不及。96 年修法把緊急保護令獨立出來,就是要解決速度問題,但也因此留下一個實務上的陷阱:最快的那一種,你不能自己聲請。
法律定性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9 條為保護令種類規範條文,建立三種民事保護令並存結構:通常保護令(須開庭、長期)、暫時保護令(不開庭、過渡期)、緊急保護令(4 小時、僅檢警可聲請)。三種以「聲請人 × 程序速度 × 效力期限」三維度區分,是台灣家暴救濟制度的核心分流設計。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保護令有哪幾種?▾
三種:通常、暫時、緊急,差別在速度與聲請人。
Q2緊急保護令誰可以聲請?▾
只有檢察官、警察、主管機關,被害人不能自己聲請。
Q3通常保護令多久核發?▾
1 到 3 個月,須開庭審理雙方到場。
Q4暫時保護令多久核發?▾
數日到 2 週,可不開庭直接核發。
Q5保護令有效期幾年?▾
通常保護令 2 年以下可延長,暫時/緊急保護令至通常保護令核發或駁回前。
Q6違反保護令會怎樣?▾
構成違反保護令罪(家暴法第 61 條),最重 3 年有期徒刑。
Q7保護令聲請費用多少?▾
免徵裁判費(家暴法第 10 條第 3 項)。
Q8保護令可以延長嗎?▾
通常保護令屆滿前可聲請延長,每次延長不得超過 2 年(家暴法第 15 條)。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