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人民團體法4人民團體之種類

快速跳轉

人民團體分為左列三種: 一、職業團體。 二、社會團體。 三、政治團體。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依據人民團體法第 4 條,人民團體分為三種類型:職業團體、社會團體和政治團體。職業團體係指以推展特定職業或行業發展為目的的組織,而社會團體則是以推廣文化、學術、醫療、衛生、宗教、慈善、體育、聯誼、社會服務或其他公益為目的的組織。政治團體則是以協助形成國民政治意志、促進國民政治參與為目的的組織。這三種類型的團體在人民團體法中各有相關規定。 以最新的法規和相關裁判書,無法提供具體的範例和逐條釋義。

相關函釋 2

立法沿革 2

(0310124 制定)

各種職業之從業人,均應依法組織職業團體,並應依法加入各該團體為會員。   各種職業團體依法許其有級數之組織者,其下級團體均應加入各該上級團體為會員。

(0780120 全文修正)

人民團體分為左列三種:   一、職業團體。   二、社會團體。   三、政治團體。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明定人民團體之種類,其中職業團體與社會團體係歷年來行政上一般之分類,政治團體係應需要新增之團體類別。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310124 制定)

各種職業之從業人,均應依法組織職業團體,並應依法加入各該團體為會員。   各種職業團體依法許其有級數之組織者,其下級團體均應加入各該上級團體為會員。

(0780120 全文修正)

一、本條新增。   二、明定人民團體之種類,其中職業團體與社會團體係歷年來行政上一般之分類,政治團體係應需要新增之團體類別。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人民團體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人民團體法第 4 條規定:「人民團體分為左列三種: 一、職業團體。 二、社會團體。 三、政治團體。」(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人民團體法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人民團體法第 4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78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