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2 分鐘

工業團體法 第 1 條(工業團體之宗旨)

工業團體,以協調同業關係,增進共同利益並謀劃工業之改良推廣,促進經濟發展為宗旨。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工業團體法第1條規定了工業團體的宗旨和目的。根據此法條,工業團體的主要宗旨是協調同業關係,增進成員間的共同利益,並謀劃和促進工業的改良和推廣,以促進經濟的發展。 根據該法條,工業團體的職責包括: 1. 協調同業關係:工業團體有責任協調成員間的關係,確保公平競爭和相互合作。 2. 增進共同利益:工業團體應該為成員的共同利益而努力,例如提供共享資源、設施和技術,以提高工業效能和競爭力。 3. 謀劃工業改良推廣:工業團體可以提出和推動各種改良和創新措施,以促進工業的發展和進步。 4. 促進經濟發展:工業團體的努力應該有助於促進經濟的發展,例如通過提高產量、改善生產效率和提供就業機會等。 這個法條旨在規範工業團體的運作,確保其團結與合作的目的得以實現,同時為成員的利益和整體經濟的發展提供保護和支持。 參考資料:《工業團體法》(最新修訂版本),中華民國行政院主管機關发布的相關法律解釋文件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