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團體法第70條規定,該法自公布日(即立法院通過並經行政院公告)起生效。此外,根據該法於2009年5月12日修正的條文規定,該修正條文自2009年11月23日起施行。 舉例來說,假設工業團體法於2022年1月1日被公布,則該法的生效日期為2022年1月1日。假設該法在2022年8月1日又進行了一次修正,根據修正條文規定,該修正條文將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立法理由規定本法施行日期。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十二日修正之條文,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
立法理由一、原條文列為第一項。 二、配合民法及其施行法修正條文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本法本次修正之條文亦定自同日施行,爰增訂第二項。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規定本法施行日期。
一、原條文列為第一項。 二、配合民法及其施行法修正條文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本法本次修正之條文亦定自同日施行,爰增訂第二項。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