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合作社法49一人一票權

快速跳轉

社員大會開會時,每一社員僅有一表決權。但法人為社員時,其表決權由代表人行之,每一代表人有一表決權;其人數,依章程之規定,至多為五人。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合作社法第49條,合作社的社員大會開會時,每一社員僅有一表決權。這表示每個社員有一票的投票權,無論其持有股份多寡。然而,如果法人作為合作社的社員,其表決權則由代表人行使,每一代表人擁有一票的投票權。根據該條的規定,合作社的代表人數最多可以是五人,可以由合作社的章程進行具體規定。 舉例來說,假設某合作社有三個社員,分別是A、B、C。根據合作社法第49條的規定,每個社員(A、B、C)擁有一票的表決權。如果這個合作社是由一家法人組成的,並且根據章程規定的代表人數是三人,那麼這家法人作為合作社的社員時,擁有三票的表決權。因此,合作社的社員大會上,總共有四張表決票,其中三張屬於法人代表,而剩下一張則是由A、B、C三位社員共同擁有的表決票。

立法沿革 3

(0230216 制定)

社員大會流會二次以上時,理事會得以書面載明應議事項,請求全體社員於一定期限內,通信表決之。但此期限不得少於十日。

(0280930 全文修正)

社員大會開會時,每一社員僅有一表決權。

(0911122 修正)

社員大會開會時,每一社員僅有一表決權。但法人為社員時,其表決權由代表人行之,每一代表人有一表決權;其人數,依章程之規定,至多為五人。

立法理由配合行政程序法之施行,將本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一條移列為但書規定,並予酌修。

  • 法人名詞
  • 代表人名詞
(0230216 制定)

社員大會流會二次以上時,理事會得以書面載明應議事項,請求全體社員於一定期限內,通信表決之。但此期限不得少於十日。

(0280930 全文修正)

社員大會開會時,每一社員僅有一表決權。

(0911122 修正)

配合行政程序法之施行,將本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一條移列為但書規定,並予酌修。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合作社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合作社法第 49 條規定:「社員大會開會時,每一社員僅有一表決權。但法人為社員時,其表決權由代表人行之,每一代表人有一表決權…」(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合作社法第 4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合作社法第 49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91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