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農地重劃條例 第 9 條(禁建等及其期間)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於農地重劃計畫書公告時,得同時公告於一定期限內禁止該重劃區內土地之新建、增建、改建及採取土石或變更地形。但禁止之期間,不得超過一年六個月。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