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169條,地籍公告圖應依地籍藍曬底圖複製,但在特殊情形下,可以酌量縮放地籍公告圖。此條規定了地籍公告圖的複製方式,以及在特殊情形下縮放的授權。而以數值法辦理地籍測量的地區,地籍公告圖則應以數值法方式製圖,這表示在使用數值法進行地籍測量時,地籍公告圖應該使用相應的數值法製作。根據台灣地政系統的檢索,目前沒有找到與此法條相關的具體範例,因此無法提供更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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