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業法施行細則 第 1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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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業工地主任得依人民團體法規定設立公會,辦理營造業工地主任輔導及服務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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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營造業法施行細則第13條的規定,營造業工地主任可以依據人民團體法的規定成立公會,並且負責辦理營造業工地主任的輔導和服務等業務。具體而言,該條款提到了兩個重要要素:設立公會和履行相應的業務。設立公會需要遵循人民團體法的相關規定,而公會的角色主要是提供對營造業工地主任的輔導和服務。
- 人民團體法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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