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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3 分鐘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 96 條

  1. 1.下列建築物依規定應設置之直通樓梯,其構造應改為室內或室外之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且自樓面居室之任一點至安全梯口之步行距離應合於本編第九十三條規定: 一、通達三層以上,五層以下之各樓層,直通樓梯應至少有一座為安全梯。 二、通達六層以上,十四層以下或通達地下二層之各樓層,應設置安全梯;通達十五層以上或地下三層以下之各樓層,應設置戶外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但十五層以上或地下三層以下各樓層之樓地板面積未超過一百平方公尺者,戶外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改設為一般安全梯。 三、通達供本編第九十九條使用之樓層者,應為安全梯,其中至少一座應為戶外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但該樓層位於五層以上者,通達該樓層之直通樓梯均應為戶外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並均應通達屋頂避難平臺。
  2. 2.直通樓梯之構造應具有半小時以上防火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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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据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96條,標明了在特定建築物中應設置直通樓梯的規定。具體規定如下: 1. 通達三層以上,五層以下的各樓層,應至少設置一座安全梯的直通樓梯。 2. 通達六層以上,十四層以下或通達地下二層的各樓層,應設置安全梯;通達十五層以上或地下三層以下的各樓層,應設置戶外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但如果樓層的樓地板面積未超過一百平方公尺,則戶外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可改為一般安全梯。 3. 通達供本編第九十九條使用的樓層,應設置安全梯,其中至少一座應為戶外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如果該樓層位於五層以上,則通達該樓層的直通樓梯均應為戶外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並且都應通達屋頂避難平台。 同时,根据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96條的第2項要求,直通樓梯的構造應具有半小時以上防火時效。 作為具體示例,例如一個樓高七層的住宅大樓,在遵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96條的規定下,該建築應設置至少一座戶外安全梯,供住戶在緊急狀況下進行疏散。而一座樓高三層的商業建築則只需要設置一座安全梯即可。同时,這些直通樓梯的構造也需要具有半小時以上的防火能力。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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