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法 第 2 條(警察之任務)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警察任務為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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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cop110
5 months ago
警察類科
實質上法定的警察意義,依警察法第二條規定,警察係依據法令,以【維
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為目的,並
以【指導、服務、強制】為手段的行政作用。
rexlaw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警察任務為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一般管轄)。
cice8214
4 years ago
司法類科
狹義警察適用
xom2004110
4 years ago
檢警調單位
保安警察:行政首長指(揮)監督
刑事警察:檢察官指(揮)監督
專業警察:各該主管機關商准內政部依法設置,指(揮)監督
xiii
5 years ago
警察類科
維保防促公安害人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