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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4 條(屬地原則)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在中華民國領域內違反本法者,適用本法。
  2. 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器內違反本法者,以在中華民國領域內違反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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