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83 條
快速跳轉
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故意窺視他人臥室、浴室、廁所、更衣室,足以妨害其隱私者。 二、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任意裸體或為放蕩之姿勢,而有妨害善良風俗,不聽勸阻者。 三、以猥褻之言語、舉動或其他方法,調戲他人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83 條處罰偷窺隱私、公共場所裸露放蕩、以猥褻言語舉動調戲他人,最高罰六千元,2020 年起同性間亦適用。
Q · 被陌生人言語性騷擾或偷窺,可以報警處理嗎?
可以,社維法 83 條警方可當場裁罰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83 條,被陌生人以猥褻言語舉動調戲、或遭偷窺臥室浴室更衣室時,可現場撥打 110 報警,警察機關接報後得即時制止並裁處六千元以下罰鍰。相較性別平等工作法須等公司內部調查、刑法妨害性自主須等檢方起訴,本條程序最快,是日常性騷擾的第一道網。2020 年修法後,同性間之調戲行為亦適用本條。
深度解讀
你在公司用言語騷擾同事,會被《性別平等工作法》罰;在校園騷擾同學,會被《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處理;但如果是在街上、捷運上、夜店裡,被陌生人言語騷擾、被偷窺更衣間、被故意調戲——適用的就是這條。它是「日常性騷擾」的最後一道網。最重要的轉變在 2020 年底:第三款從「調戲異性」改成「調戲他人」,正式承認同性間的性騷擾也是違法。這個改動看似一個字,但意義巨大——以前同性騷擾連告都告不了,必須改用其他較難證明的法條。罰鍰六千元上限不算高,但這條的真正威力在於:它是少數可以「現場報警、警方直接處理」的條文,不像性別平等工作法要等公司內部調查、不像刑法妨害性自主要等檢方起訴。對受害者來說,「快」和「便宜」就是這條的優勢。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對照
相關函釋 2 則
立法沿革 2 版
- 罰鍰名詞
- 故意名詞
- 公共場所名詞
- 公眾名詞
- 善良風俗名詞
本條有 2 段立法理由。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