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舖業法 第 30 條
當舖業違反第五條、第十五條或第十六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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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當舖業法第30條,如果當舖業者違反第五條、第十五條或第十六條的規定,將會被處以新台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鍰。這些規定分別是什麼呢?從上述的參考資料中並沒有提到與當舖業有關的法條,因此無法進一步說明該法條的具體內容和範例。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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